卖家做活动不发货
安吉县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6-09
您在参与网购活动时,若卖家在活动结束后仍不发货,确实可以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来维权。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,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除本法另有规定外,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承担民事责任,包括‘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、重作、更换、退货、补足商品数量、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,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’等情形。因此,您有权要求卖家赔偿因不发货给您造成的损失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为应对可能的法律诉讼,您应准备以下材料:购买记录或截图,证明您与卖家的交易关系;卖家活动宣传页面截图,证明卖家未履行发货承诺;与卖家的沟通记录,包括协商过程、卖家回复等;若造成损失,还需提供损失证明,如额外购买相同商品的差价等。这些材料将有助于您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除了要求赔偿,您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:一是与卖家协商和解,尝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;二是向网购平台或相关行政部门投诉,让第三方介入调解;三是若与卖家有仲裁协议,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四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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