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二手买家,物业和我这边收取物业滞纳金,
安吉县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4-25
您提出异议是合理的。根据《物业服务合同》中的滞纳金条款,如果约定的滞纳金比例过高,可能构成不公平条款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,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,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。因此,如果认为滞纳金比例过高,您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,需提供证据证明约定的滞纳金过分高于物业公司的实际损失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作为二手买家,在未交接物业费的情况下,您不应直接承担滞纳金。因为滞纳金是基于《物业服务合同》的违约行为产生的,而该合同在您购房前已存在。若物业公司在未与您确认物业费缴纳情况就擅自收取滞纳金,这是不合理的。您应先与物业公司沟通确认物业费缴纳情况,再决定是否支付滞纳金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如果《物业服务合同》丢失,建议先向物业公司查询合同副本。若物业公司无法提供或拒绝提供,您可以尝试联系其他业主了解他们的合同中是否有滞纳金条款。同时,收集已交物业费的收据等证据,证明您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关系。若仍无法确认,建议在支付物业费前与物业公司明确是否有滞纳金条款,必要时可咨询律师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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